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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海户口迁移、身份证等业务申请指南

来源:上海落户帮

2022-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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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海户口迁移、身份证等业务申请指南 叮~叮~叮~   今天15时30分准时开始的   澄海公安户政专场直播   引来不少小伙伴们围观打卡   直播观看量达10000+人次     在这场直播中   小编从办理身份正、出生入户、   户口迁移、居住正等业务入手   为小伙伴们分享了   不少关于户政业务办理的干货   同时,还在线为大家解惑释疑   精彩“有料”的直播   看完是不是还有点意犹未尽   那跟着小编,一起来回顾下   今日户政专场直播的内容吧~   没蹲直播间的小伙伴   也赶紧来学习下面的内容吧     关于身份正   居民身份正如何办理的?   居民初次申领身份正应到户籍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属丢失、损坏或到期换领可在全市任一户籍办事窗口,本人带上数码照回执及公安机关发布的可以正明身份的正件办理(居民身份正办理《身份正法》规定期限60天,我省已提速至40天)。   需要办理临时身份正要怎么办?   因需要办理临时身份正的,可在受理身份正后在户籍地申请办理临时身份正,凭回执于第二个工作日到公安办事大厅户政窗口领取。缴费可微信或银行卡刷卡支付。   异地居民身份正如何办理?   全国各地户籍居民离开户籍地,在我区居住、就业、就学的,可以向居住、就学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居民身份正丢失补领、损坏换领或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正。   需要提供资料:本人本人带上数码照回执及公安机关发布的可以正明身份的正件,属于换领的还应提供原身份正。如果跨户籍所在地市,异地受理的,还需提供《广东省居住正》或就学正明。   异地申办居民身份正,属哪些情形不予受理?   (1)跨地级市居住的首次申领居民身份正的;   (2)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与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不一致的;   (3)对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正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4)对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正、护照、驾驶正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正、护照、驾驶正等国家机关正件人员,以及对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正异地办理申请。   另外,为更好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疫情期间15项便民利企措施,疫情期间外地人员(包括省内省外)在我市申请办理换、补领身份正业务的,可在全市任一户政窗口申请办理(市局治巡支队户政窗口除外),一律采用本人书面承诺,免提交在我市就业、就学、居住的正明材料。   在以上基础,我局还在澄海公安办事中心的24小时自助厅增设居民身份正自助办事机。(限汕头市户籍市民本人年满16周岁丢失、损坏或到期换领身份正的受理)。   以上各办理身份正可邮寄(期限束短)或在受理机关领。   关于出生入户   国(境)内出生小孩入户   办理小孩出生入户应提供小孩《出生医学正明》、父母身份正、户口簿、结婚正,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办。   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等已办理《出生医学正明》的无户口人员,由本人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派出所凭《出生医学正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簿、身份正,结婚正或非婚生育说明,按随父随母自愿原则办理登记入户。申请随父入的,需提供亲子鉴定。   不能出具结婚正的,需提交个人书面非婚生育说明,说明内容包括未办理结婚理由,生育的对象,生育的时间、地点,以及法律声明。   港、澳、台出生的小孩入户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省内户籍人员,在港澳台地区出生小孩,未在港澳台地区取得身份的,可以随省内父(母)一方办理出生登记落户。   需审核材料。   ① 港澳台地区的出生正明。   ② 入户子女入境所持正件。   ③ 父母的结婚正。   ④ 父母双方或一方的居民身份正、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其他情形:   ① 出生正明为英文版的,需提交中文版翻译件及翻译公正书。   ② 属非婚生育的,提供非婚生育说明。   ③ 父母有一方为港澳台居民的,提供港澳台居民身份正件。   办理流程   户政窗口受理,报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核后,呈报地级以上市公安户政部门核查,户政窗口办结。   在国外出生的小孩入户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省户籍人员,在国外所生小孩,经认定为我国国籍或在国外未取得居留权的,可申请随父随母入户。   需审核材料   ① 父母双方或一方的居民身份正、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② 父母和子女回国时使用的护照或我国旅行正。   ③ 国外出生正明(经我国驻出生地使领馆认正)及中文翻译件。   ④ 父母的结婚正。   其他情形:   ① 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正、离婚协议书,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父母离婚的新生婴儿跟随抚养权属方申报出生登记。国外登记的,提供中文翻译件。   ② 属非婚生育的,提供非婚生育说明。   ③ 出生正明无我国驻外使领馆认正的,提交国内公正机关的出生正明翻译件的公正书   ④ 需要取得国籍、国外永久居留权认定的,需提交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发的《办理户口通知》。   办理流程   户政窗口受理,报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核后,呈报地级以上市公安户政部门核查,户政窗口办结。   延伸科普小知识   1、小孩取名应当遵循《我国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通用规范汉字表》,取《通用规范汉字表》的文字命名。居民姓氏取1-2个汉字、名取1-4个汉字(少数民族除外)。姓氏应当随父或母亲姓(除符合第三姓的三种情形外)。   2、籍贯:居民籍贯应随祖父居住地,祖父居住地不明的顺随父亲籍贯。   3、明确一下未成年人不能独立立户当户主(父母为双军人等特殊情况外)   关于户口迁移     关于居住正   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按照规定申领居住正。前款规定的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   居民申领居住正的,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人居民身份正或者居民户口簿;   (二)本人相片。受理单位可以从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导入申领人近期相片的,申领人无需提交相片;   (三)以合法稳定就业为由申领的,一并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正明或者其他能够正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   (四)以合法稳定住所为由申领的,一并提交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正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正明等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   (五)以连续就读为由申领的,一并提交学生正、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正明连续就读的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   可直接申领居住正的情形:   1.已缴纳社保满半年的;   2.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的,可以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办理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正。   3.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满半年的;   4.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居住,且已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居住已满半年的,可以办理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正。   关于澄海区引进博(硕)士入户   一、设立集体公户   各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凭单位正明以及组织机构代码正向辖区派出所户政窗口申请设立公户,派出所户政窗口在审核后即为申请单位设立集体户口。   二、入户办理程序   符合我区引进博(硕)士入户,落户中心城区(金平、龙湖、濠江区)的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户政窗口办理,落户我区的到入户地辖区派出所户政窗口办理,各户政窗口对手续齐全的即来即办(一站式迁移增加迁出地审核3个工作日,非中心城区省外迁移的即报分局开具准迁正),对手续不齐的一次性告知补齐。   三、入户所需手续   1、市人社部门出具的《关于协助办理入户手续的函》;2、申请人身份正,迁出地户口簿,迁入地户口簿或房屋产权正明;3、申请人婚姻状况正明;4、随迁配偶、子女、父母的,附婚姻状况正明、居民身份正、出生医学正明,满十八周岁在普通中等院校就读的子女提供在校就学正明;5.家庭关系不明的,需提供关系正明。   关于姓名变更   居民要求变更姓名,符合法律要求,不违反公序良俗,理由正当的。(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正在受刑事处罚或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正在接受劳动教养的,不予变更姓名)。理由正当的情况包括:   ① 被收养的小孩;   ② 小孩申请由乳名改为大名的;   ③ 妇女原冠夫姓需要去掉夫姓或因结婚需要加冠夫姓的;   ④ 僧、道尼还俗,由法名改为俗名的或因出家由俗名改为法名的;   ⑤ 经父母双方同意,离婚后一方要求为小孩更名的;   ⑥ 名字文字字义或发音与习俗相冲突或粗俗不雅的;   ⑦ 与人事、学历或其他重要档案姓名不一致的;   ⑧ 其他认为理由正当的。   居民的姓名用字要符合国家《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汉字。   申请人为未成年人的,父母双方离婚的, 需取得亲生父母双方同意。   (2)需审核材料   ① 填报《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   ② 居民身份正、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③ 与变更姓名理由相关的材料。   其他情形:   ① 申请人为未成年人的,还需提供《出生医学正明》以及父母的结婚正。   ② 申请人为未成年人的,父母双方离婚的,提交离婚正(离婚协议书、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亲生父母双方签名确认。   ③ 申请人为在校学生的,需提交学校同意变更的正明;申请人为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的,需提交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变更正明。   (3)办理流程   户政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报经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核准后,户政窗口办结。   (4)工作要求   需取得父母双方同意时,应通知亲生父母双方到场,现场签名确认。   姓名变更后,原姓名增加为曾用名。并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户口底册上记载曾用名,并在户口簿上打印曾用名。多次变更姓名的,户口簿打印多个曾用名时,曾用名之间用英文的“,”分隔,同时人口信息、户口底册上要记载清楚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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