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长三角区域“投靠类”和“人才类”落户人员的跨省户口迁移推出便民服务了!以后办理跨省迁移户口再也不用来回跑了,真正做到长三角区域内“跨省户口网上迁、无需奔波即可办”!
在2020年10月14日,上海、浙江两地公安机关推出了跨省户口网上迁移(沪浙试点)便民措施,实行以来很多沪浙籍居民受益。在取得良好成果前提下,上海公安联合浙江、江苏、安徽三省公安机关,进一步扩大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网上迁移”便民措施的适用范围。
自2021年2月19日期,上海、浙江、江苏、安徽(合肥)的户籍居民在长三角区域内跨省迁移户口时,只需要在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不用在迁出地和迁入地来回跑了!
适用区域
旧:仅限沪浙两地
新: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
【上海、浙江、江苏、安徽(合肥)】
适用对象
旧:仅限“投靠类”落户人员
新:“投靠类”落户人员和“人才类”落户人员
以往,办理传统的跨省迁移户口流程,申请人只能通过线下跑动提交材料,需要在迁入地公安机关或者人社部门提出落户申请,待审批同意后,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开具纸质准迁证,然后申请人持准迁证回到户籍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最后再返回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整个流程中申请人不仅需要往返两地,还需至少4次前往公安派出所。
现在,推出便民服务后,上海、浙江、江苏、安徽(合肥)的户籍居民只需在迁入地一地就可办理跨省户口迁移业务。
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网上迁移工作流程
一、办理范围
申请人在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或人社部门申请办理跨省户口迁移时,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自愿选择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网上迁移。目前,上海市适用跨省户口网上迁移服务范围为:公安审批“投靠类”(配偶投靠、子女投靠、老人投靠)和经上海市人社局审批入沪的“人才类”落户人员。
二、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在申请迁入地落户时,可选择跨省户口网上迁移的便民服务措施。对自愿选择跨省网上迁移服务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告知单。
2.准予迁入。
经迁入地公安机关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迁入、并自愿选择跨省市户口网上迁移的申请人,由迁入地人口业务系统生成户口准迁证电子信息。
3.迁出注销。
迁出地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户口准迁证电子信息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联系申请人核实户口迁移具体情况,确认无误后留存备案信息、办理户口迁出注销手续,在迁出地人口业务系统中生成户口迁移证电子信息。
4.办理迁入。
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接到户口迁移证电子信息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核实确认无误后,通知申请人办理落户。
*整个申办流程申请人前往公安派出所的次数仅需2次,且不必再往返于迁入迁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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