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研项目开发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
来源:上海落户帮
2022-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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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研项目开发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
日前,科技部、教育部等6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发布了“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发展科研助理员额吸收高校毕业生的通知”,鼓励项目事业单位发展科技助理员额吸收高校毕业生,以促进就业稳定,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适应国家科技计划实施的专业科技支持队伍。推进科技创新,支持恢复工作和经济平稳运行。其中,“双一流”建设院校设立的科研助理员人数将作为“双一流”建设的监测指标。
本通知要求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按照开放、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项目、2030年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技术创新指导项目(基金)、基地和人才专业(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等)。积极吸引高校毕业生参与科研相关工作。
在经费方面,“通知”规定,科研项目经费中,“劳动费用”主体和剩余资金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用于科研助理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福利等费用。对于新项目,要根据科研助理的就业情况,认真计算资金需求,根据实际支出列出支出;鼓励项目承建单位协调现有的资金渠道,用专项资金支持科研助理员额,为科研助理员额提供长期稳定的支持。
在社会保障方面,“通知”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参照单位相同的岗位水平确定科研助理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要参加社会保险和科研助理住房公积金等工作。在担任科研助理期间,大学毕业生的户口可以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或者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其档案可以存放在项目单位等。在就业后,计算科学研究助理期间的服务年限和工作时间,并计算社会保险缴款年数。
通知强调,项目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主要职责,深化单位内科研管理改革,逐步建立规模合理、结构合理、进出能力强、流动顺畅的科研助理员队伍。加强科研助理岗位培训和职业发展规划,完善科研助理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中央科研院所、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头骨干企业等,要在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双一流”建设院校设立的科研助理员人数将作为“双一级”建设的监测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