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抢公交方向盘二审:被判三年六个月取消落户资格
央视新闻:2018年12月的一天,住在上海的梁先生像往常一样坐公交车上班。那天,她和顾客约好签合同。当公共汽车到达她即将下车的车站时,梁错过了下车的时间。梁先生想尽快下车,于是叫司机停下来再开门,引起了双方的争吵。
被告梁:当时司机在骂我,但司机太脏了,我受不了。我说过你不该那样骂我。我是你的乘客。
司机没有再和梁纠缠,而是开了三次门,示意对方下车。然而,梁从来没有下车,但继续与司机争吵。直到其他乘客赶到,司机再次关上车门,并启动公共汽车离开站台。
开车后,梁问司机把方向盘拉向左边。司机急忙抓住方向盘踩刹车,但由于事件发生,失控的巴士撞向一辆在同一左车道等候信号灯的电动工程车,对两辆车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坏。幸运的是,车上的12名乘客没有受伤。
车停稳后,司机第一次拨打报警号码。梁被公安机关当场抓住。起诉后,上海浦东新区法院一审审理此案。梁在现场等着,知道别人报了案,但案件一开始,他就在审查起诉阶段如实供认了自己的罪行。案件发生后,梁家向公共汽车和电力工程车辆公司支付了赔偿金,并达成了谅解。
经过综合考虑,一审法院依法判处梁先生三年零六个月监禁。
然而,为了得到这样的判决,梁并不信服。她认为她从来没有想过要伤害别人,而且她自首并在一审时被判了过多的刑期。因此,向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有关证人的证词和监测,梁在公交车行驶过程中与司机发生了争执,强行拉动了汽车的方向盘,当时车上有十多名乘客,足以使人相信梁先生有直接危害公共安全的意图。
上海第一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对梁的处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并不不适当,审判后的二审判决是依法作出的。
据了解,梁女士在上海工作了多年,在谋杀案发生几个月后,她即将获得上海落户的资格。然而,由于抢夺公共汽车方向盘的冲动,梁违反了刑法,她的落户资格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