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2021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关于2021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几点意见
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保障和就业工作的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2021〕2号),对做好2021年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1、 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鼓励本市用人单位特别是工业企业在落实物保主体责任的同时,积极推进复工生产,扩大人才市场需求,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被录用的高校毕业生不得因故不按时报到而解除合同。动员上海中央企业、市、区国有企业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在今年的招聘计划中,市、区国有企业安排不低于50%的就业岗位,定向招聘本市高校毕业生。落实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就业的税收政策。本市招收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的企业,按规定在3年内享受每人每年7800元的减税优惠。城市范围内的小微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和其他社会团体,如果在本市招收常住大学毕业生,可以按照规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毕业后两年内首次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补贴标准为缴费基数为职工当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补助期限按用人单位办理高校毕业生就业登记备案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实际月数计算,最长不超过1年。
2、 扩大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工程规模
扩大上海高校应届毕业生“大学生村官(选聘生)”、“三支一扶”等当前基层就业项目的招聘规模。2021年,我们计划推出400个“大学生村官(选秀生)”职位和400个“三支一扶”职位。加强街道、乡镇、居民点社区工作人员的配备。2021年,全市计划招收高校应届毕业生1000余人,充实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城市网格综合管理中心、社区党建服务中心,社区综合管理中心和居民小区,并对社区工作人员实行相关福利待遇。在每年招录公务员时,区级机关要积极吸纳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乡镇(街道)和基层政法机关主要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在今年的事业单位招聘中,扩大本市高校应届毕业生比例。加大我市中小学教师招聘力度,扩大中小学幼儿园面向高校招收应届毕业生的规模。鼓励各区增加优秀高校毕业生的人才储备,建立优秀人才库,多渠道解决引进高校毕业生的住房困难。要加强高校征兵宣传,动员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参军,充分利用现行的学费补偿、减免、安置、招生等激励政策。
3、 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实习计划
4、 高校毕业生网络就业市场的构建
依托“一网通”建设供需对接平台,将企事业单位就业需求与高校毕业生就业需求对接,促进供需信息双向对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合作,整合上海“海珠人才”云端选拔会等平台,组织一系列上海高校毕业生综合网上招聘会和网上招聘专题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充分发挥香港附近自由贸易区试点区和各级各类园区吸引人才的优势,举办试点自由贸易区等多种网上招聘会,有针对性地从本市招收毕业生,加强供应链之间的精确衔接。和需求。教育部门要引导和推动高校结合学科专业特点举办各类网上招聘专项活动,引导高校毕业生参与教育部“24365”全天候网上校园招聘市场,引导高校并对高校学科专业毕业生的数量、层次、结构等信息进行梳理,准确推送给用人单位,严格执行信息审核机制,注意保护高校毕业生产生的个人信息,确保网络信息安全。各级公共就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加大高校毕业生招聘频率,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职业指导和企业就业咨询,组织企事业单位开展一系列网上招聘活动。
5、 加强网上就业指导和困难帮扶
开发整合更多的网上就业指导课程资源,通过网上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课程、就业咨询等方式,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服务。开展高校毕业生心理咨询工作,组织有经验的职业导师和心理咨询师,开设多期网络咨询课程,开通心理热线。充分发挥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地和学生职业发展教育工作室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化合作,建立高校交流联动机制,促进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依托辅导员队伍,加强毕业生网上帮扶,引导学生了解就业形势,树立合理的就业择业观,响应党中央号召,深入国家建设和基层一线工作,开展经验培训在实践中提高他们的才能。做好精准帮扶工作,加强对贫困家庭、残疾人、少数民族和重点地区高校毕业生的精准帮扶。
6、 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力度
本市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就业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1000元。本市户籍大学毕业生毕业后2年内首次就业为灵活就业。办理灵活就业登记手续,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按职工缴费当月社会保险费基数下限计算的社会保险费的50%,最高补贴年限不超过2年。在高校毕业年度,参加《补助培训目录》中的中等或特殊职业能力急需培训项目的学生,经考核合格,可按规定的补助标准享受80%的培训补助;参加《补贴培训目录》中其他中等或特殊职业能力培训项目的,经考核合格,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60%的培训补贴。
7、 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8、 调整优化高校毕业生相关服务政策
推进就业服务业务流程再造,全面实施就业签约、毕业手续、海外申请材料准备等学生就业事务在线处理,减少学生流动和集中。用人单位应当适当延长招考时间,推迟体检时间,推迟签订招生合同。在确保企事业单位达到复工生产标准,保障学生和校园安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要有序推进高校毕业生到企事业单位实习,鼓励家庭在线实习,并从两个方面缓解当前的“就业难”和“就业难”。推迟2021年非上海籍毕业生在沪就业申请受理时间,为高校毕业生在沪择业提供更多时间。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对高校毕业生无工作单位离校的,其户口和档案在高校保存两年,对落实就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及时办理就业手续。实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和普通高校毕业生适度扩招计划,力争市属高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总量增长15%,年高校毕业生招生总量由8%提高到10%为有志于继续教育的大学毕业生提供更多的机会。
9、 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各高校要增强做好物质保障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发挥高校招生就业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形势研究和工作部署,加强部门协调,完善就业目标责任制。高校要认真实施毕业生就业“重中之重”工程,确保“机构、场地、人员、资金”到位,特别是推进网上就业服务带来的新成本。要加强就业创业指导、心理疏导,在保证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要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回应关切,稳定就业预期,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良好氛围。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