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杰出创新创业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来源:上海落户帮
202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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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杰出创新创业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高端人才在吉林省“五大发展”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助力实施“一主六双”产业空间布局,近日,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正式下发通知,组织开展“吉林省优秀创新创业人才”评选表彰活动,每人一次性奖励20万元。
根据要求,全省范围内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各类优秀人才,不论其性质、年龄、性别、职业、身份、学历等单位限制,均可申报;“吉林省优秀创新创业人才”称号获得者、“吉林省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获得者和公务员(具有公务员管理身份者不参加评选)。
在选拔中,要贯彻差别推荐、平等承认的原则,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学历,不唯身份。要讨论有实际贡献的人才,坚持向经济社会发展第一线倾斜的原则,注重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具体来说,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各类优秀人才均可参加选拔:在吉林省企事业单位开展创新创业工作,符合纪律守法、品行端正等要求
一是在基础科学理论研究、工程技术研发等方面有重大发明创造成果,极大地促进了本专业、本领域、本行业突破性发展的科研人员,为全省产业升级改造作出重大贡献,为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作出突出贡献,创造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重点选拔和表彰全省科技成果转化和效益显著的创新人才。
二是在经营管理方面,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运用现代科学管理理论。公司经营业绩突出,营业收入不断提高,跨越式发展,员工素质高、就业稳定,近年来得到国内同行、市场和投资者的认可,拥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优秀企业管理人才。重点是选拔和表彰引领企业为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就业能力突出、市场发展前景广阔、发展潜力巨大的创业人才。
本次评选以省政府名义表彰20人,获奖者享受以下待遇:授予“吉林省优秀创新创业人才”称号,颁发证书和奖章;一次性奖金20万元/人(免征个人所得税);按对“中共吉林省委”根据《吉林省居民政府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精神,被认定为D级以上的,可享受相关待遇。
为确保推荐对象的质量,满足评选表彰活动的特殊要求,发展改革部门已向企业负责人通报能耗超标情况,整改未完成并列入失信名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被举报违反企业用工规定,劳动关系不和谐,职工工资未无故拖欠,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未报工会部门设立的,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合同制度或者其他情形的,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