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合作社的条件是什么?合作社成员有地域限制吗?非上海高校毕业生加入上海合作组织有哪些政策支持?今天上午,上海市第十五届居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了《上海市实施办法(草案)》的解释和解释以及审议报告。
合作社成员有地域限制吗
截至2018年底,纳入年报体系的合作社7790家,具有一定规模的合作社2865家,社员82400人。
虽然本市合作社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合作社规模小、经营能力弱等问题,表现在合作社社员数量、社员投资、固定资产、经营收入、可分配盈余等指标偏低,统一进货,统一销售农产品。
合作社与其成员的利益联系不紧密,利益与风险分担机制尚未建立,存在“空壳社会”现象。规范合作社的设立行为,充分发挥章程的约束作用,有利于提高合作社的治理能力。
《办法(草案)》明确加强登记管理。合作社的设立应当依法登记。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事项的,应当在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同时,加强对公司章程制定的指导。合作社的设立应当依法制定章程,鼓励使用章程范本。
成为一个合作成员的条件是什么?这项立法明确了农民身份的认定。即只要合作社成员具有农业户籍、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的三种情形之一,就可以认定为农民并计入农民比例;
外地农民能加入上海的合作社吗?根据《办法(草案)》的规定,非户籍农民以农民身份在本市成立、参加合作社,不仅要符合上述身份条件,还要提供土地、水面等承包材料供本市出租。
立法还规定了成员的出资行为。分配盈余时,应当扣除股东认缴但未实缴的出资额。会员以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出资的,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超过剩余期限。
合作社应该设立会员帐户吗
一些合作社内部制度不完善,如“三会”制度不完善,产权界限不清,没有建立帐簿业务核算等。完善经营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财产的归属,有利于保护会员的切身利益。因此,这一立法完善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机制。
《办法(草案)》明确了会员资格的终止规则。自然人股东死亡的,终止其股东资格,并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返还其出资额和账户公积金份额,以及可分配盈余,分摊资格终止前的损失和债务,依法予以返还。
这项立法规范了财务管理。合作社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会员账户。对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和捐赠财产,应当分别核算,并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或者捐赠人的监督。
《办法(草案)》明确实施社会事务公开。合作社应当向社员披露重大经营决策的执行情况、财产状况和其他关系社员切身利益的事项。
大中专毕业生能否申请在合作社落户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关于提高合作社质量和能力的立法精神,《办法(草案)》细化了相关配套规定,制定了具有本市特色的促进合作社发展的促进措施。
一是增加人才吸引力。这项立法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到合作社工作,并按规定为他们提供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积分结算等保障。根据办法草案,在合作社工作的农业科技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可以按照本市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本市户籍合作社社员可以按照本市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根据《办法(草案)》,未在本市登记的农业科技人员和在合作社工作的中专毕业生,可以按照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的有关规定申请积分,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凡符合本市定居政策规定的,可以申请在本市永久居留。
同时,要加强财政支持。合作社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在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和保险机构提供符合合作社特点和需要的贷款业务和综合保险服务,增强合作社抵御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