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政策将带来巨大的变化!
在未来,落户在珠三角可能会更容易。
昨天,国务院发布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制度和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在引导劳动力要素合理有序流动的过程中,本文提出了一系列措施,特别是对户籍制度的改革,或将使珠江三角洲的户籍制度发生重大变化。
原文如下: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进特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落户一体化政策的调整和完善,探索和促进长三角、珠江三角洲等城市群户籍进入年与城市登记累计相互承认的首次实现。放开和放宽除个别特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试行户口常住场所登记制度。建立城市教育、就业、创业、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与居民人口相结合的机制,促进按居民人口规模配置公共资源。
接下来,让我们看一下该政策的亮点。
亮点一:
户籍入户年数与城市登记累计确认数的相互确认
“意见”提出,在长三角、珠江三角洲等城市群率先实现户籍年和城市登记的累积互认。
从去年开始,中央政府就提出了同样数量的户籍制度。
2019年2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培育和发展现代都市圈的指导意见”,建议率先在合格大都市区实现户籍和城市登记的累积互认。
一年后,这一想法似乎正在长三角和珠江三角洲城市群登陆。
那么登陆对人们的落户有什么影响呢?
例如,如果你住在东莞,交纳一年的社会保障,但你想去广州落户,在东莞居住和社会保障的累计年数可以视为广州的累积。
简言之,以落户为例,珠江三角洲的城市是可互操作的,城市之间没有障碍和限制。
在以城市群为核心的发展模式下,城市群流动人口数量巨大。
广州和深圳是珠江三角洲的两个重点城市,每年都从周边城市吸收流动人口,广州与深圳之间也有大量的人口流动。
受城市分化、交通改善等因素的驱动,人口流动将更加频繁。
如果能突破城市间的落户壁垒,将促进劳动力流动,提升城市竞争力等。
亮点二:
放宽对城市落户的限制,大城市除外
除累积年交换外,放宽大城市以外的城市落户限制,以及对具有固定居住地的户口系统进行试点登记也值得注意。
在传统的户籍制度下,严格的落户条件使许多住在大城市的外来者不知所措。
近两年来,户籍制度改革也逐步推进,“意见”就是贯彻落实“意见”的原则,进一步推动“意见”的贯彻落实。
2019年8月,国家发改委公布了“2019年新城市化建设的重点任务”,明确了大城市要取消或放宽对落户的限制,在上海北部等特大城市也要大力扩大落户的规模。
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流动体制改革的意见”,再次明确了降低落户门槛的问题。根据不同的城市人口,从三个维度确定了对应于不同城市的不同的落户政策。
昨天,国家发改委发布了2020年新城镇化建设和城乡一体化的重点任务,提出全面取消对居住人口在300万以下的城市的限制,基本取消对居住人口在300万以上的城市重点人口的限制。
种种信号显示,未来户籍政策将放宽,人口流动和相应的公共资源流动将更加顺畅。
在这种情况下,哪些城市将受益最大?
显然,大量流入的城市和较少的城市人口将是最大的赢家。
据统计,深圳、广州、佛山、东莞、中山、珠海是大湾地区最具吸引力的城市,政策出台后,这些城市的虹吸能力将进一步加强。
根据住房和建设部发布的“2018年城市建设统计年鉴”,珠江三角洲广州和深圳的城市人口超过1300万,属于特大城市。
广州和深圳的落户政策不太可能完全废除,但对重点群体的限制应该放宽,整体落户政策也将更加完善。
佛山、东莞、中山和珠海可能会进一步放宽落户政策,成为最大的受益者。
最后:
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大家都知道,当楼市长期关注人口时,只有有购买力的人才有购买力。
户籍政策的调整无疑会促进人口流动,不仅会促进人口流动,还会促进相关公共资源的流动。
例如,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交通等资源将倾向于人口流动的方向。
世界卫生组织拥有最多的流动人口,谁能掌握更多的资源,谁将有更大的发展潜力。
因此,无论从购买力还是从城市发展的角度来看,未来的人口流入,房地产市场的前景都将是乐观的。
向民众购买并不是错误的。
同时,人口流动也会加剧城市分化,强不一定不变,但以大城市为核心的格局很难在短时间内逆转。
城市分化还会导致房价的差异化,大城市容易上涨,小城市容易下跌,在“维持稳定”、“住宅生活还是不投机”的主调下,追求“投机”的兴衰心态是不可取的。
但有一件事要提醒你的是,一些边缘城市,能源水平低的城市和人口外流不应该被触及,即使价格降低,也不要考虑复制底部。是个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