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工作居住证办理指南(单位和个人申请材料)
来源:上海落户帮
202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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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区工作居住证办理指南(单位和个人申请材料)
用人单位办理工作居住证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许可国内外埠人才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初审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关于实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3】29号)
关于做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工作的通知(京人发〔2006〕56号)
办理时限
初审30个工作日(其中:受理及送达5个工作日,初审25个工作日),市局审批30个工作日
申请条件
所学专业或岗位属于本市急需专业或岗位,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1、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单位连续聘用满6个月以上;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
3、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4、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办事材料
一、单位注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3、注册信息中“聘用单位分类”选择项的依据,如: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选择“无”的可不提供。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申请报告
6、企业最近一年纳税凭证
二、申请新证:
1、《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在京固定住所证明
5、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6、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7、在申请单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近期半年以上、连续的);
8、申请报告;
9、近期一吋同版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10、《诚信声明》
11、配偶和子女随往还需提供:结婚证书、配偶身份证、配偶聘用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等。
三、申请续签(证件到期前后各一个月):
1、《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申报表》(一式三份)
2、拟申请续签《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受聘企业情况证明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拟申请续签《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情况证明材料:
①聘用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在京持证期间缴纳全部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明;
③申请报告;
④《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四、申请聘用单位变更:
1、《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2、原单位的离职证明(两个月之内的,申请延期注销的不超过6个月);
3、新单位的聘用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申请随迁人员变更:
1、《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2、随迁人员材料:结婚证书、配偶身份证、配偶聘用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
六、申请居住地址变更:
1、《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2、在京固定住所证明。
七、申请证件补办:
1、证件补办申请书(要求本人签字、单位盖章);
2、近期一吋同版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八、申请年检: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2、年检申请(包含需年检个人姓名、单位盖章)。
九、申请个人证件注销:
1、工作居住证原件
2、个人注销证件申请
3、现单位情况说明
4、原单位离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十、申请一般资料、工作简历、教育培训、科技奖惩变更:
1、《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2、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
十一、申请单位注销:
1、 工商部门出具的单位注销证明;
十二、申请单位名称变更、信息变更、合并:
1、 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2、工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
申请单位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管理系统进行单位注册,提交相应材料到受理窗口办理单位注册,通过后在系统注册个人信息,由个人在系统提交个人信息,单位审核通过后再提交申请材料,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根据受理条件,查收材料,要求完整、规范、与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管理系统填写一致,无误后,制发《许可国内外埠人才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初审受理单》,报区局流动调配科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市局审批(除新证和续签需报市局审批外,其他业务区级审批)。审批结果以系统批复为准,不再另行通知。审批通过的,办理状态为“证件制作已完成,可取证”时,可到受理窗口取证。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办理地点
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17号楼石景山区行政服务中心一层17号人力社保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