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与流动补偿机制,真正促进高校的合理流动
来源:上海落户帮
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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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与流动补偿机制,真正促进高校的合理流动
据介绍,近日,针对取消“长江学者”计划的建议,教育部指出,“长江学者”计划是国家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恶性竞争引进“国字号”、忽视引进真正需要的人才,主要原因是人才流动无序。教育部表示,将充分发挥高校人才工作联盟作用,探索建立高校产业自律机制和人才流动合作沟通机制,探索建立区域性高层次人才薪酬协议制度,高校人才培养与流动补偿机制,真正促进高校人才合理流动。
高校“挖人”现象由来已久。近年来,随着“双一流”建设的开展,高校人才竞争日趋激烈。“长江”、“优秀青年”一经点评,单纯的高薪偷猎甚至整支队伍一锅煮等事件频频上演。2017年初,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发表了《东方高校,请怜悯中西部高校的人才,你们实际上是在挖掘人们的命脉的声音。
在此背景下,教育部于2017年下发了《关于坚持正确引导,促进高校高层次人才合理有序流动的通知》。同年,75所教育部直属高校签订了建立高校人才工作联盟的集体协议,并发布了《高校人才工作联盟公约》。一些省市也出台了自己的人才流动细则,如江苏省教育厅专门下发的文件“不鼓励、不支持省属高校相互挖掘人才,不鼓励、支持苏南地区高校向苏中、苏北地区高校发展,不鼓励挖掘国家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人才。”
打击国家前缀周围的“帽子”不是“帽子”罪。只要“排名第二”的心还没死,如果这顶“帽子”被取消,自然还会有另一顶“帽子”。教育部清楚地看到,问题不是“帽子”,也不是流动,而是无序。我们现在要做的是使流动有序。
使流动更加有序,表面上是建立相应的制度,但实际上,更深层次的是治理的思路和水平。如果治理思路不能落实,治理水平不能提高,不管下了多少通知和公约,建立了多少联盟,建立了多少联盟,“管理”的思路还是最后一个,很难发挥预期的作用。
就“治理”而言,人才流动的无序首先表现为决策意愿的随意性。所谓随和,带有个人“意思”,少数领导“意思”。你同意调进或调出一个人才,征求参议院的意见,征求学术委员会的意见,尊重党组织的意见吗?如果高校日常管理制度不健全、不科学,就很难杜绝人才流动的随机无序。
人才竞争的无序体现了薪酬的随机性。引进人才的工资待遇没有固定的规定。如果是这样,该条例是如何制定的。如何使人才引进的吸引力与现有员工的薪酬水平不一样?这些都需要党组织和教学代表委员会的民主决策,使程序公正,有章可循,有章可循。
治理是制度的基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发挥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和商会的自律作用,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夯实基层社会治理的基础。高校人才无序流动问题可能成为高校管理理念落地和治理水平提高的切入点和落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