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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研究制定: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来源:上海落户帮

2022-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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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从教育部获悉,日前教育部研究制定了“我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针对职业教育的定位、热点和难点,结合改革和发展实践,在原有法律的基础上,对41篇文章进行了修改和调整,包括实行学徒制、建立职业教育国家信贷银行、鼓励职业教育学生入学等。
 
征求意见稿提出,国家鼓励发展多层次的职业教育,促进学校的多元化办学,充分发挥重点学科在办学中的作用,支持职业教育各学科的广泛参与,将每年5月第二周定为职业教育活动周。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修订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建立职业教育教学标准体系,指导宏观管理的职业教育教材建设,组织开发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定期与有关部门组织举办全国职业学校技能竞赛。
 
征求意见稿对提高职业教育教师的地位提出了要求。要完善职业学校教师的职称制度和晋升制度,保障职业学校教师的权利,不断提高职业学校教师的专业素质和社会地位。
 
建立职业教育教师培训基地,加强教师专业培训;鼓励和支持地方人民政府建立专门的职业技术师范学院,鼓励高校开设职业教育师范教育专业;鼓励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教师培训培训。
 
要求产学研结合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设置一定比例的岗位,接受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教师的实践。
 
在保证职业教育学生实习方面,“征求意见稿”第44条根据原第37条第2款的规定,作了完善的修改:
 
要求企事业单位安排实习岗位,接受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实习,保障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休息和休假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和健康保障,接受职业技能指导。从事实习的,应当签订实习协议,并给予适当的劳动报酬。
 
学校、企业、事业单位不得安排学生从事与所学专业无关的实践训练。职业学校在组织学生参加实习培训时,应当为学生购买实习责任保险,费用由学校预算保证。
 
新条例规定,国家鼓励职业教育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支持引进国外优质职业教育资源,鼓励招收职业教育类外国学生,支持职业教育机构出国办学,鼓励发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教育资格和资格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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