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第四条(积分申请材料)相关规定:持证人和受委托的用人单位须提交的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包括:劳动(聘用)合同。
答:按照上海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持证人所学专业属于本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且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本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紧缺专业目录”详见http://jzzjf.12333sh.gov.cn/jzzjf/pingfen/bszn6.jsp。
答:是的,全国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全面二孩政策,根据国家规定时间统一执行。2016年1月1日以后,每对夫妻合计子女数只有一个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不需要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要注意,在此时间节点之前二胎的,如无法提供再生育审核表和二胎准生证,都属于超生一票否决。
答:上海居住证单位信息变更由个人到居住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居住证积分单位信息变更需在《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有效期内由用人单位人事专员凭单位介绍信、人事专员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进行申报,其他单位及个人不能申报。
上海居住证积分申请单位信息变更基本材料:
(1)持证人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合同期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同离截止日期应有2个月及以上有效期;
(3)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或非企业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前一家单位退工单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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