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建立服务企业专员制度
各地成立各企业服务团队,人社部门设立服务代理机构,准确推送就业信息,乡镇、社区、村成立小城镇团队。结合现场宣传,探索本地区劳动力需求情况,将企业用工信息送上门。互联网+就业在线服务平台是为企业开展招聘和求职对接服务。
二
设立居家就业补贴
充分挖掘当地劳动力资源。政策内容是鼓励企业设立适合当地劳动力就业的岗位,让当地农民工返乡就业。对2020年2月1日起在我市企业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新归国人员,每6个月给予每人600元补助。补贴期限为一年,补贴金额为每人1200元。所需资金由企业所在地财政预算安排。具体申请流程是企业代表企业申请返乡就业补贴。龙头企业确认海归在企业就业满6个月后,向蕉城区、福安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东桥经济技术开发区下辖企业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东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局按照属地原则。
三
分阶段提高企业就业服务的薪酬标准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我市企业引进各类人才和劳动力,对高校毕业生和技能型人才(中级以上技能证书)按1500元、普通职工按1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3个月以上(我市首次参加社会保险确认)。对单个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30万元以内的就业补贴,超出部分由当地财政预算安排。申请流程为向龙头企业所在地蕉城区、福安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东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企业向东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技术开发区按照属地化原则经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劳动力3个月。
四
鼓励企业开展网上职业技能培训
政策内容是,在活动影响期内,通过自主开发的在线职业技能培训平台组织员工参加培训的,给予一次性平台建设补助20万元。所需资金由企业所在地财政预算安排。按照属地原则,向龙头企业所在地蕉城区、福安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将东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企业移交东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的延伸
对于省外(和厦门)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的招聘,当地企业可分别通过福建12333公共服务和医疗保险“e点通”服务平台办理新的参保手续,活动结束后,再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在本省(不含厦门)招聘参加过养老保险的人员,企业可以先用人,不需要办理养老保险,保险关系的转移和延续手续应当在事件结束后办理。补充手续应在事件结束后3个月内办理完毕,不影响参保人员的个人权益记录,并正常享受跨省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服务
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转移接续办法。对于在省内(不含厦门)参加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企业可通过12333平台直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对于因以下原因不能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职工:原被保险单位未减少职工人数的,企业应先录用职工,待原被保险单位减少职工人数后,再通过12333平台进行处理;对于转为企业的本地被保险灵活职工,可致电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裁员手续,企业通过12333平台办理人员调动。凡参加过省外(含厦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通过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办理新养老保险登记,在不影响被保险人个人权益记录的情况下,在事件终止后,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延续手续,并合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在统筹区域外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可通过“e点通”服务平台办理新职工医疗保险登记,并在事件结束后三个月内办理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合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不影响被保险人的个人权益记录,并正常享受跨省异地医疗保险“一站式”医疗费用结算服务。
六
解决儿童入学问题
在宁德市四大工业龙头企业工作的外省县新就业人员子女在活动保护期内申请进入(转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由所在地、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居住证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负责统筹安排在城市公办学校学习。
七
改善住房条件
在宁德市没有住房的职工,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的,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刚性需求家庭标准参加宁德市商品房购买。在申请过程中,户籍所在中心城区的社区或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出租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后,由住房保障部门组织获胜者选房,并按照公租房准入流程办理审核、公示、抽签手续。在宁德市购买商品房的申请人到房地产销售部门登记。房地产企业通知刚需符合家庭标准的客户参加购房抽奖,中奖者选房购房。
八
加速落户处理
企业员工可通过微信、派出所窗口等方式申领居住证。居住证可享受我市《居住证暂行条例》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放宽落户就业限制。落户可由在各类企业工作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非户籍人员办理。单位有集体户,集体户没有广播。他们的配偶、父母和孩子可以一起搬家。向企业(企业集体账户)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申请办理。居住证申请材料为居民身份证和劳动合同等相关就业材料;
户口落户申请材料为居民身份证和劳动合同。配偶、子女或父母随迁,需提交相应的关系证明(但可通过内部签证证明关系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