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人事:
根据市人才中心关于国内教育背景核实的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教育背景核实工作流程,提高教育背景核实工作效率,自2018年9月1日起,我区将试点以提交在线验证报告核实教育背景的服务办法。
具体材料如下: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需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2、学历另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需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如何进行在线验证报告打印请参看本期第二条微信)
3、学位另需提供学位网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需查验原件留
复印件)。
在学历学位信息核实新办法试点期间,用人单位可自行选择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者提交认证报告和证书复印件。
注:自学考试学历无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上海市静安区人才服务中心
201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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