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为复工使大招:买房享补贴、落户降标准
来源:上海落户帮
202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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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为复工使大招:买房享补贴、落户降标准
随着复工潮的到来,全国各地恢复生产和运输的措施层出不穷。
近日,杭州市余杭区出台了“十大人才招聘办法”,重点吸引大学生来余杭就业,开通人才认定“绿色通道”,加强人才住房保障等,并提出了活动保障期内的十大人才招聘办法;
河南省驻马店市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出台17项稳定房地产市场政策;
安徽省合肥市宣布,全国及省内干线在该市范围内设置的所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出入口、收费站、检疫站“开封”,并开通所有封闭式高速公路通道。
01年
最高补贴5万元,杭州市余杭区出台“十大人才招聘文章”
据杭州市余杭区政府网站消息,近日,该区出台了《关于在活动保障期间加强人才招聘的若干意见》,重点围绕人才招聘、企业人才引进奖励、鼓励中介人才引进、吸引大学生前来等方面为余杭就业,确保学生无忧实践,鼓励网上职业培训,开展人才工程云评,开放人才表彰,提出了在活动保障期内设置“绿色通道”等十项人才招聘措施,加强人才住房保障,优化“人才一事”服务。
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
开展一系列云招聘活动,为企业和求职者提供24小时免费在线招聘服务;
对从区外招聘人才的企业(往届生在活动结束前签订劳动合同;应届生在活动结束前签订就业意向,年底前签订劳动合同),企业按专科1000元、本科1500元、研究生2000元、博士研究生3500元的标准进行人才引进奖励;
为吸引大学生来余杭就业,对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学士研究生,给予最高8万元、6万元、4万元三年生活补助,对大学毕业生给予最高5万元七年一次生活补助毕业典礼。在余杭工作的35周岁及以上全日制大专毕业生(本科放宽至45周岁以下)可直接办理落户手续。
通知原文如下:
1、 支持的对象
一。本意见适用于余杭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
2。本意见所称人才,是指企业从余杭区以外首次引进,活动结束前实际到岗,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在余杭区参保或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才;个体经营人才,大学生、应届大学毕业生等。
2、 主要措施
01年。开展“智汇余杭”系列云招募活动
依托余杭人才服务网、杭州就业网等网络平台,为企业和求职者提供24小时免费在线招聘和求职服务。推出招聘代码,开放科研管理人才(金代码)、技术人才(银代码)、高校毕业生(青年代码)、实习培训(铜代码)招聘区,通过扫码招聘、远程面试等异地形式,引导企业与人才准确对接。以连接省内外知名重点高校和职业院校为重点,开展“智慧交流余杭名校行”网上人才引进活动,加大余杭形象、人才引进政策、企业品牌、岗位需求的宣传力度,吸引各类人才来余杭为了就业和创业。
02年。人才引进奖励企业
03年。鼓励中介引进人才
如果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猎头公司等中介机构成功为我区企业引进年薪在20万元以上的高端人才,将按总年薪的0.5%给予奖励,每家中介机构最高50万元。鼓励中介机构加大引进拔尖人才和领军人才的力度,根据引进成功人才的水平,一次性奖励5-100万元。对引进大量高层次人才的,授予千里马人才引进站资格。中介机构引进人才奖励实行“不重复”原则。
04年。吸引大学生来余杭工作
活动结束前,余杭市将通过网络招聘急需高层次技能型人才的高校毕业生和企业。按照省内200元/人、华东地区500元/人、华东地区800元/人的标准,给予交通补贴。对人才相对集中的城市,将向余杭开放专列、包车、包机,尽快实现企业急需的人才批量安全投入。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士研究生毕业后7年内,分别给予最高8万元、6万元、4万元的三年生活补助和最高5万元的大学毕业生一次性生活补助。在余杭工作的35周岁及以上全日制大专毕业生(本科放宽至45周岁以下)可直接办理落户手续。
05年。确保大学生实践无忧
活动结束后,对来余杭实习的学生,按省内200元/人、华东地区500元/人、华东地区800元/人的标准给予交通补贴。对来余杭实习的大学生,在实习期间给予每月2000元的生活补贴。支持企业建立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对吸引大学生到余杭实习的,按杭州市最低月工资标准给予每人70%的补贴。对实习培训期满后的企业招聘,给予企业一次性1500元/人的招聘补贴。
06年。鼓励在线职业培训
活动结束前,将为企业免费提供在线培训平台。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在线培训的,按照每人600元、800元、1000元的标准,按照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给予补贴。对新考核的高级工技术人员分别给予2000元和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考核的高级工技术人员给予3年每月1000元的补贴。企业自行开发平台或委托第三方培训的,培训结束后可按不超过实际培训费用95%的比例给予补贴。原则上,每个培训项目每人培训费用不超过800元。
07年。开展“你和航翔未来”人才工程云评
不时在产业平台上,组织开展网上高层次人才项目和大学生创业项目评审活动。经评估,中科院余杭高层次人才项目可享受天使梦基金150万元、研发补贴1000万元或设备补贴500万元、区级营利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2000万元的支持,预拨资金不超过估计支持和奖励基金。在特殊情况下,实行“一个项目,一个讨论”,项目资金最高限额为1亿元。经评审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项目,连续三年给予最高30万元的项目免费补贴和租金补贴,对优秀大学生创业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的补贴。
08年。开通人才识别“绿色通道”
09年。加强人才住房保障
初三以上高校毕业生和中级以上技术人员首次来余杭就业创业,经《杭州市卫生规范》登记后需进行医学观察的,领土将通过协调人才公寓、酒店公寓、快捷酒店等实物住房资源,提供2周的免费住宿;对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预审符合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人员,活动结束前,领土将解决住宿问题,活动结束后,我们将按照相应的人才标准,每月发放1600-4000元的住房租赁补贴。
10个。优化“人才一事”服务
建立“人才一事在线专题窗口”,开展人才服务业务“不满足”处理,实现“咨询+网上办公、掌上办公+快递办公+代理办公+特事预约办公”多种服务形式的“多数据、少人才运行”。建立人才需求快速反应机制,充分发挥人才服务专家作用,为人才提供代理(协)服务,及时帮助人才解决工作、生活、科研等方面的需求。
早在2月16日,南京市就出台了相应的人才措施,称将适度放宽对企业返乡职工的落户政策。据介绍,在活动保障期内,符合《南京市落户积分实施办法》规定的落户申请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一次性获得12分的落户积分。(详情请点击:落户奖励!就业补贴1000!南京“12号通告”发布
02年
降低首付并给予补贴,河南驻马店出台17项措施稳定房地产市场
2月21日,河南省驻马店市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出台17项稳定房地产市场的政策。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十多个城市出台了“救市措施”。除了常规的购房补贴外,驻马店还提出首付下调30%至20%。
关注:
调整停车位比例:由每户1:1.5调整为不低于1:1.2;
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支持作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45万元提高到50万元,职工首次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降低到20%;
落实购房补贴政策:各类人才补贴标准为200元/m2,大中专以上毕业生补贴标准为150元/m2,外来务工人员补贴标准为100元/m2;
加大对房地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适当降低贷款利率,降低抵押和质押率,降低抵押贷款的保证金比例;
降低商品房预售门槛:中高层以下主楼(含9层以下)建筑形象进度达到基础设施部分竣工正负零;高层主楼(10层及以下)建筑形象进度(上图)达到地下二层(含地下室)结构的顶部密封。
原保单如下:
县、区居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市政府有关直属单位:
1、 发挥政府调控引导作用
一。调整土地招投标保证金比例。经市政府批准的工业、物流等重点项目用地,按评估价的20%缴纳土地招标保证金;经市政府批准的集体安置用地(如商品房混合开发,按安置房占总用地的比例缴纳)建设用地转为政策用地),纯商业用地,按评估价的30%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其他用地,按评估价的30%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购买保证金由评估价的50%调整为评估价的40%。
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第一责任人:陈莉联系方式:18739639933
2。调整停车位比例。房地产开发项目住宅部分停车位比例由每户1:1.5调整为不低于1:1.2,并根据区域和共管类型的不同确定。
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第一责任人:陈莉联系方式:18739639933
三。规范企业住房比。对已出让未修复的商住用地,当商住用地价格高于住宅用地价格时,可降低商业比例,但不得低于规划条件的50%。
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第一责任人:陈莉联系方式:18739639933
四。车库和停车位的规划建设不得取消功能。所有规划和建造的车库和停车位必须保证停车功能,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其他用途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恢复原状。
领导部门:市城市管理局
第一责任人:王红艳联系方式:13938357939
责任部门:区政府(管委会)、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2、 完善工程预售监理制度
5个。降低商品房预售门槛。在开发建设资金投入达到项目建设总投资25%以上的前提下,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中的“建设形象进度”调整为:中部以下主楼建设形象进度和高层建筑(含9层以下9层)基础设施部分竣工达到正负零;高层建筑(10层及以上)主体建筑施工形象进度达到2层(含地上)下室结构封顶。对符合预售条件的项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及时核发预售许可证,积极探索差别化管理办法。
领导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一责任人:张新云联系方式:13803965688
6。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一是将监管资金的不可预见费用从20%降低到10%。二是将调整后的不可预见费作为倾斜资金,根据企业的社会信誉和项目的建设运营情况,分30%、60%、90%三个层次进行差额拨款。三是将原“六节点”拨款调整为“十节点”拨款,增加“建筑层数达到地上设计层数的四分之一、三分之一、二分之一、四分之三”拨款节点,实现准确拨款,提高企业资金周转率。四是将符合条件的资金使用申请从5个工作日压缩到2天。五是最低保障基金由“重点监管基金的5%,不低于200万元”调整为“重点监管基金的5%,不低于100万元”。
牵头部门:市房地产登记服务中心
第一责任人:谢艳涛联系方式:18790399111
7号。加大对房地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符合贷款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在存量不变的情况下适当倾斜增量,适当降低贷款利率,降低抵押、质押利率,合理满足房地产领域的信贷需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落实住房抵押贷款低利率定价机制,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降低对信用良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抵押贷款保证金比例。为有实力、有信誉的企业兼并重组或项目建设提供融资支持。支持信用条件好的企业发行公司债券,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放贷、截留、取缔房地产企业。
领导部门:市财政局
第一责任人:李俊玲联系方式:13939609291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居民银行、银保监局
8个。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支持作用。一是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要适时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将每个县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45万元提高到50万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房价,不断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二是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第一套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降低到20%,第二套贷款首付比例保持30%不变。三是大力推进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住房公积金合作银行应开展组合贷款业务。四是免收抵押登记费。免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费,自2020年1月1日起由住房公积金中心缴纳。
牵头部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第一责任人:张新玲联系方式:13839616596
4、 积极应对市场形势变化
9号。明确地下停车位与社区配套住房的产权关系。根据自愿原则,权利人可以向房地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地下车位(人防车位除外)和社区配套住房的权属登记。
牵头部门:市房地产登记服务中心
第一责任人:谢艳涛联系方式:18790399111
10个。执行采购补贴政策。对中心城区和各县市购买的第一套住宅给予补贴。补助对象和标准为:各类人才200元/平方米,中专以上毕业生150元/平方米,外来务工人员100元/平方米。补助资金由受益财政和政府承担。中心城区补助资金将按属地税收优惠比例,由城区两级负担50%。市、县行政服务中心要开设综合窗口,统一处理补助问题。补贴起止时间以契税凭证时间为准。具体办法由各县、区另行制定。中心城区办法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制定。进城购房的农民工子女就近入学,享受医疗、就学、住房政策。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第一责任人:李瑞红联系方式:18203960077
责任部门:县、区政府(管委会)、市人力资源办公室、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税务局、市房地产登记服务中心
领导部门:市财政局
第一责任人:李俊玲联系方式:13939609291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居民银行、银保监局
5、 营造健康的市场发展环境
12岁。支持加快推进“四改一拆”工程。一是优化资本配置。经市政府批准的“四改一拆”项目中的老旧危房改造、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等三类项目,由各区政府(管委会)实施。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土地出让收入按土地出让总价的10%(不含省级3%)上缴市财政,其余全部用于项目征收补偿,辖区内的移民安置和相关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建设,由辖区政府(管委会)负责。二是降低改造成本。“四改一拆”工程移民安置房建设中涉及的各种行政性收费,符合减免条件的,免收。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第一责任人:李瑞红联系方式:18203960077
责任部门:区政府(管委会)、市房地产登记服务中心
13岁。加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服务。原则上,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管网应与市政道路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确保房地产项目及时具备水、电、通风、采暖条件。凡使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供水、供气、供热项目,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供水、供气、供热企业统一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供水、安装期限由7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供气、安装期限由9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供热、安装期限由10个工作日压缩至8个工作日。市城管部门要积极探索、研究制定水、电、气、供热企业建设管理规范性意见,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督。
领导部门:市城市管理局
第一责任人:王红艳联系方式:13938357939
责任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
14岁。简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降费审批流程。实行区级会签,市级财政审计,政府快速审批。自企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区政府完成一次性会签(签字人员全部到场,召开一次性会议,现场研究签署意见)。对符合减免政策的项目,市财政部门接到区政府(管委会)申请后,应立即向市政府报告,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对“一事一议”的项目,市财政部门接到区政府(管委会)申请后,应立即向市政府报告,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第一责任人:李瑞红联系方式:18203960077
责任部门:各区政府(管委会)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第一责任人:郭立军联系方式:13592662796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
16岁。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加快“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实行联合审批和网上审批,简化材料、环节和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土地征用实施后,应当同时办理土地使用规划许可证。对安置房项目、“四改一拆”工程和一般房地产项目,经规划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在确保建设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前提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7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工程竣工验收记录由1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第一责任人:罗玉伟联系方式:1383939523
责任部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
六个。附则
17岁。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中第十条、第十一条的有效期自事件结束后再延长三个月(具体政策措施已明确实施的,按规定执行)。以前的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在执行期间,上级发布新政策的,按照新政策执行。
2020年2月20日
(上下滑动查看)
03年
合肥宣布恢复正常交通秩序
根据合肥市事故保护应急指挥部提供的信息,为协调事故保护工作,恢复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营造平稳、有序、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合肥市将于2月22日21时起全面取消所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国家和省级干线在本市设立的出入口、收费站、检疫站;封闭的高速公路出口全部开放。
同时,对切割、硬隔离的农村道路,要立即进行修缮和拆除,确保道路畅通。
具体如下:
关于恢复合肥市正常交通秩序的通知
(17号)
为协调工作,保护和恢复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创造平稳、有序、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现就我市恢复正常交通秩序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全市范围内国家和省级干线设置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出入口、收费站、检疫站全部取消;封闭的高速公路出入口全部开放。
2、 对切割、硬隔离的农村道路,要立即进行修缮和拆除,保证道路畅通。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在农村出入口设立检疫站,但不允许封路封村。
3、 全市所有高速公路收费站均设有湖北籍车辆专用通道,对湖北籍车辆驾驶员和乘客进行“两查一测”(源头检查、方向检查、体温检测),做好健康登记和审核,按规定处理体温异常。
本通知自2月22日21时起施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