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围绕人才聚集、建设、管理、保障出新政
来源:上海落户帮
2022-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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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围绕人才聚集、建设、管理、保障出新政
4月15日,编辑从南宁市委组织部获悉,为全面实施强资本战略,我市在现行“1+6”人才政策的基础上,发布了“加快全面实施人才强资本战略的若干措施”,并围绕人才聚集、平台建设、管理机制和服务保障四个方面提出了18项创新措施。
在这次新的人才政策中,提出了引导人才流向基层的措施。在坚持外派人员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进一步放宽了校外引进学校教师和义务教育阶段以下教师的条件。其中,作为急需引进人才的中级职称教师,学历放宽到全日制大学教育,年龄放宽到50岁以下;为继续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发展,批准建设国家、自治区和市级人力资源服务工业园,分别由市财政资助,经营机构分别不少于200万元、100万元和500000元。
新的人才政策扩大了现行人才政策的适用范围,扩大了人事保障费用补贴政策的适用范围,扩大了“青年人才”政策的适用范围。原来只有南宁市的企事业单位才能享受到南宁市人才政策的优惠待遇。目前,中芝、直属企业对城市经济有贡献的各类人才,以及在该城创业创业的各类驻永高校和科研院所,都可以享受到这一殊荣。D类、E级高层次人才被南宁市认可后,2018年7月31日后,在南宁市首次购房,可享受高达400000元、200000元的购房补贴,这一突破之前必须重新引入南宁市重点配套企业目录、教育、卫生等重点专业技术领域;并明确调整青年人才年龄不超过40岁。此外,南宁还将建立区域外开发的广西优秀人才库,完善广西优秀人才的长期沟通机制,奖励广西优秀人才或参与或参与该项目的其他人才最多500000元。
面对强资战略提出的新任务和新要求,针对原“1×6”人才政策的空白,这次出台的新人才政策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措施,如每年投入100万元的专项资金,重点培养金融人才,如保险精算师、金融科技、风险资本、资产管理等。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一套住房的南宁市高级人才,最多可放宽贷款限额的1.5至4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需支付一年;鼓励市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支持南宁学院、大学、科研机构和行业龙头企业在粤港澳大湾区以外城市建设“人才聚居地”或创新中心。经评估确定,对南宁成功引进项目,将给予100万元的建设资金补贴,并给予200000元的奖励。
针对南宁市学术环境氛围薄弱、体制内外人才流动不足、流动障碍的存在等问题,人才新政是显而易见的。通过补贴100万元,鼓励举办各类学术交流活动,争取更多高层次学术论坛落户南宁;建设人才“库”,调整全市500多家企业,使高层次人才能够“保持自己的身份”,同时保证企业创新和创业。
值得注意的是,“新政”还建议探索和实施政府雇员制度,即在市政机关、开发区和吴乡新区试行政府雇员制度,在法律、金融、经济贸易、城市建设、规划、信息、外语和高新技术等领域,本着“开放、择优”的原则,选拔和招聘专业人员(队伍)。以及新兴行业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才;员工实行年薪制,按照合同进行绩效管理;计算雇佣期间的连续服务年限,享受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同等的休假、工伤和养老金待遇。探索人才推荐制度,充分发挥人才推荐和人才引进的积极作用,赋予南宁推荐A、B人才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