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实施城乡一体化发展体系政策 允许农民工在城市租房落户
来源:上海落户帮
202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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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实施城乡一体化发展体系政策 允许农民工在城市租房落户
昨天,本站从省委有关部门获悉,江西省委、江西省关于实施城乡一体化发展体系和政策体系建设和完善的意见近日发布。江西提出允许出租屋常住居民在公共落户,建立进城农民和农村落户农民“三权”退出和保障机制按照国家规划,要推广余江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经验,放开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民住房使用权,探索跨集体经济组织转移。
提高人才下乡工资生活待遇
江西提出要切实落实全面取消城镇居民点限制的政策。允许租赁住房常住居民在公共落户,加快实现常住居民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三权”退出和保障机制。省级以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主要根据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的实际数量安排。在全省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中,安排一定数量的建设用地,吸纳农业转移人口。
建立城市人才下乡激励机制。推进城镇科教文卫体育工作者适当岗位分离,经常性服务农村,改善农村人才工资和生活条件。采取定向培养的方式,与农业院校合作培养基层农业技术人员推进农村教师、医生职称评定和工资待遇,提高中高级职称数量和比例。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奖励“荣誉村民”等方式引进人才。
年底前完成农村承包地登记发证工作
改革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实施第二轮土地承包期满再延长30年政策,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权登记发证工作。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离”制度,在全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开展农村综合产权交易。鼓励农民投资土地经营权,建立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推进土地托管等农业社会化生产服务,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稳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与房地产相结合的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探讨宅基地使用权在实现、持股、保留等形式上的实现按照国家规划,要推广余江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经验,放开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民住房使用权,探索跨集体经济组织转移。通过置换出让、有偿收回等方式,整合腾退宅基地和零散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
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体系
江西提出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到2020年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全部登记发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通过出让、租赁等方式直接使用同时,用户在取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后,可以通过转让、交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等方式再次转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允许村集体在居民自愿的前提下从事农业生产,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和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应当转化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依法投入市场推进城中村、城中村、村级工业园区等毗连开发区土地的法律合规和规范,推进集体经营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所有权的整合和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