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聚集着1000多万的外来人口,其中不乏有一部分人配偶为上海人,但是自己确是外地户口,那么,这些人是可以通过一种最简单的方式来落户上海,那就是投靠类落户,今天跟大家详细解读一下相关政策。
申请上海户口之前,提前检测自己是否具备上海落户资格
上海落户资格查询入口:2023年上海落户条件自测评定工具(落户情况一查便知)
政策依据:
《关于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若干实施意见》[沪府(2009)70号]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执行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政策的若干规定(沪公发[2013]166号)
政策内容:
1.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注: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结婚后,本市一方死亡的,其与本市一方生育的子女已有本市户籍,外省市人员未再婚、实际生活基础在本市、外省市无子女的;或外省市有子女但均已成年,其具有本市户籍的子女尚未成年的,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2.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3.外省市人员与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少数民族、华侨人员(在本市户口登记满7年)婚姻登记满7年的,可以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4.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5.本市支内、知青人员及其生育的子女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在本市户口登记满5年)婚姻登记满5年的,可以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必备材料:
1.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
2.入户地全体房(地)产权利人或者公有住房承租人的同意接受申请人入户意见书(申请人系房地产权利人或承租人的除外);
3.被投靠人同意接受书面意见;
4.入户地《居民户口簿》、房地产权利人或承租人的《居民身份证》;
5.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及《居民户口簿》;
6.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7.随迁子女的出生凭证;
8.申请人生育子女情况证明材料;
9.申请人户籍地无业凭证或退休凭证;
以下材料根据实际情况针对性提供:
10.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身份证明材料;
11.夫妻一方系少数民族的证明材料;
12.投靠本市残疾配偶的材料;
13.投靠本市伤残军人的材料(申请人配偶的《残疾军人证》);
14.知青、支内人员及其子女投靠配偶的,需提供证明材料之一:申请人(或父母)系本市支内、知青人员身份认定的原始依据;
15.知青、支内人员及其子女投靠配偶的,需提供证明材料之二:支内、知青人员户口原由本市外迁时全户户籍资料;
16.知青、支内人员子女投靠配偶的,还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与具有支内、知青身份的父母关系的有效凭证;
17.投靠配偶本市方死亡的证明。
为了确保您的测评结果更准确, 我们申请您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我们人工审核后通过电话回访告诉您准确的测评结果。*您的信息受 《隐私保护声明》保护
提交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