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残疾人不分户籍,同等享受就业创业政策
来源:上海落户帮
2022-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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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残疾人不分户籍,同等享受就业创业政策
近日,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扎实推进“学党史办实事” 走深走实,宿迁市残联下发文件,明确非宿迁户籍常住残疾人(本省户籍)享有与宿迁残疾人同等就业创业政策服务。
明确责任主体。文件要求各地要把非本县(区)户籍的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纳入当地就业服务范围,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提供平等的求职登记、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和就业创业相关政策服务,非本县(区)的本省户籍残疾人同等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营造公平和谐的就业环境,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迅速开展调查。对非当地户籍本省残疾人在本区域内创业的情况进行一次大走访、大调研,了解就业创业需求,提供平等就业服务,填报《宿迁市非本区域户籍的残疾人创业情况调查表》,做好调查登记,建好服务台账,确保实事办好,好事办实,让残疾人满意。
兑现扶持政策。加强沟通协调,对本区域内创业非本地户籍和本地在外创业残疾人进行“双向”对接服务,主动联系残疾人户籍地残联,确认是否享受过一次性创业补贴;未享受的,按本地相关规定兑现政策。对在外地创业的残疾人,县(区)残联加强与创业地残联沟通协调,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