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市人社局开发处召开了上海市居住证转常住户口专题工作会议。会议由市人才中心主任程征东同志主持,局开发处俞志岩同志解读了相关政策要点,局开发处处长叶霖霖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中就个人税收、职称、社保缴纳等关键材料的审核明确了标准。
审核材料可参考如下:
1、个人税收材料审核:
1)个税缴纳必须与社保基数相对应
2)不能存在多地、多单位同时报税
3)需提供2006年至今的个税清单
2、职称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本市考取的职称:
1)职称原件、复印件
2)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3)现任单位开具的岗位聘书
本市评的职称: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
2)证书原件、复印件
3)现工作单位开具的岗位聘书
注意:外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或其授权地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的二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需要进行职业技能复核。
3、居住证持证期间社保累计满足84个月,相关要求:
1)综合社保不能累积在内
2)每年的社保基数要达到本市当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倍基数及以上
3)本市社保缴纳期间,外地不能存在社保缴纳记录
另外,专题工作会议就“居住证转常住户口”工作中出现的疑点、难点、堵点、痛点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剖析,同时对受理、审核、审批等各个环节的重点进行了解读。
上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的各个环节流程包括:
1、了解本市居住证转常住户口的相关政策
主要包括: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的通知
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
3)关于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2、单位网上注册
登录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输入单位信息
3、到注册地所在区进行审核
注册完成后单位人事凭: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人事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至单位注册地所属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进行单位注册审核。
4、在线申报
1)按照居住证转常住户口相关政策,对比个人申办条件
2)用人单位登录21世纪人才网,为个人注册账户,并由单位为本人填写网上申报表格,完成核对信息后点击上报,并打印申请表。
5、送书面材料至业务受理窗口
符合申办条件的人员通过预审,由受理窗口开具调档函,申报人将调档函交至档案管理机构,档案寄送到居转户受理机构后,审核无误后,由单位人事正式到受理窗口递交书面材料。
6、送书面材料至业务受理窗口复审材料
申报材料齐备,档案管理部门出具《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人事档案核查情况表》,居转户申请表个人经历与档案内经历核查一致后,进入办理流程。
7、初审15天
8、复审30天
9、公示15天
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首页公示
10、补缴社保
如需社保补缴,先至社保部门补缴社保;无需社保补缴,可进行下一步。
11、受理窗口领取落户通知书
12、领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及相关证明
1)持《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驻户口通知书》三个工作日内,持《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到落户地区、县公安局的户政部门办理《准予嵌入证明》。
2)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外省市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3)持《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及其他相关证明到落户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此次会议表示,市区两级人才服务中心要确保“居住证转常住户口”审核工作稳定有序的进行推进。
同时,会议强调市区人才服务中心一定要做好分工合作,疏通堵点、解决痛点,为人才提供更快、更好的公共人事人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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