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身损害赔偿金额标准:农村户口增加
来源:上海落户帮
2022-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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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身损害赔偿金额标准:农村户口增加
为了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正确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最高居民法院“诉讼费用支付办法”的有关规定,对适用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问题进行了解释,最近,上海市高级住宅法院于2020年发布了“关于人身伤害赔偿最新案件的赔偿标准通知”。
二0二0年一月一日(含当日)发生的各类侵权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应当按上海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上海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计算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生活费,并计入伤残赔偿或者死亡赔偿。
对于在2020年1月1日前(不包括同一天)发生的各类人身伤害赔偿案件,仍应按照最高居民法院关于解释适用于人身伤害赔偿案件审理的若干问题的有关规定处理。
去年12月,市高等法院制定并发布了上海市高级居民法院关于实施城乡人身伤害赔偿标准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了2020年1月1日后侵权人身伤害赔偿的适用标准应统一为“上海市居民标准”。即案件中的伤残赔偿和死亡赔偿,按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海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受扶养人的生活费用,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海市居民上年人均消费支出计算,计入伤残偿金和死亡偿金。
在此意见出台后,当事人将不再因城乡身份的不同而导致不同的补偿金额,城乡补偿标准的不同,“同生活、异价”已经成为历史。
2020年1月,上海市统计局公布了2019年上海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据统计,2019年上海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9442元,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3615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3195元。2019年,上海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45605元,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48272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22449元。
统一补偿标准后,农村户口补偿金额大幅增加。以60岁以下受害者的死亡赔偿为例。按居民标准计算,补偿金超过138万元,按农村标准计算,赔偿金额只有660000元以上,赔偿金额翻了一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