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市应征(应招)入伍、服役期间表现良好并按规定服满现役退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上海户籍大学生,包括退役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和退役复学后入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其退役后或者毕业后被本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或者与本市范围内各类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依法建立劳动关系(不含劳务中介机构派遣人员)或者自主创业的,由其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限内通过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渠道申报本市户籍,经市高校招生和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按照年度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相关政策审定后,直接办理上海户籍。
2021年非上海生源应征入伍大学生落户申请指南
申请须知
一、受理对象
1.上海高校就读期间 有应征入伍经历的2021年非 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受理时间: 2021年6月7日至7月2日)
2.上海高校毕业生 毕业当年应征入伍并在2020年退役的 非上海生源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受理时间: 2021年6月7日至12月31日)
二、申请方式
由录用毕业生的用人单位提交进沪户籍申请
三、申请条件、申请材料
详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做好202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21号)
申请材料除上述文件中要求的基本材料外,还须 另附以下2项材料:
1.由学校征兵工作部门(一般为人武部或保卫处)出具的毕业生入伍及退役情况证明(样张可在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或者在http://www.lujihukou.com/下载中心下载);
2.《士兵退役证》复印件(验原件)
四、受理地点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徐汇区冠生园路401号2号楼1楼受理大厅)
五、结果查询、联系方式
详见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