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户籍转移申请条件及详细材料清单
一、居转户申请条件
居转户基本条件
持《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上海居住证转户口户口若报入上海市或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附同意接受函原件;户口若报入由业务管理部门推荐的集体户口的,用人单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的请示函中须注明;户口若报入本人购买的产权房内的,附房屋产权证。上海户口新政策机构所独有的一种人口管理方法。一个中国人出生后被要求选择其父母中的一方的户籍作为自己的户籍,在就学、就业等也可以迁移户口,但是有时地方政府会限制迁移的名额,以及征收高额城市增容费;因超生等原因也存在大量没有户口的人口。
落户上海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制作,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
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在许可证有效期内至少提供7年。
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
在上海从事中层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技术资格以上的工作,并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没有违反国家和上海计划生育政策、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等不良行为记录。
备注:
一、连续三年向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基地缴纳社会保险基金的人员,其工资收入连续三年超过上一年上海市职工平均工资的两倍以上,或者连续三年应纳税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同行业中层技术、技术、管理职位的年平均工资收入的,技术管理、重点职位的人员不得从事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资格。没有职称的,按2倍以上的时间准备相关材料。
按个人在上海的直接投资计算,连续三个纳税年度累计缴费总额和最低年缴费额符合上海市规定标准的,连续三年达到规定标准的上海从业人员,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资格的限制。
居转户激励条件
许可证持有人如符合下列其中一项条件,可优先申请在上海永久居留:
在上海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上海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在上海远郊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其执照和保险期限可以缩短为5年。
科创人才
1)创业人才
①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2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二、本市第一轮风险投资达到500万元以上或者累计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其持股比例不低于5% ; 连续工作一年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申请本市永久居留的7年缩短为3年。
2)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第一人在本市技术转让服务机构连续从事技术转让和科技成果转化一年,最近三年累计技术交易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技术合同,在本市申请永久居留时,持有《上海居留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