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参与落户的年龄不受限制,与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家长可以加入落户,取消集体宿舍条件限制,在孵化器、创客空间、特色小镇、人才公寓、酒店公寓等场所设立集体家庭
刚才,小编从省公安厅获悉,针对民生关切的新一轮政策“来袭”,将进一步提高居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4月28日上午,浙江省公安厅正式发布《浙江省户口永久居民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户口条例》)和《十条便民措施》,将于5月28日正式实施一。这十项便民措施“干货满满”,重点解决办理难、慢、复杂等问题,努力消除政策壁垒和限制性条款,促进居民身份证管理的多项便利。
十大便利措施是什么?
1、 与成年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可以加入落户(杭州市区除外)。
2、 落户对直系亲属、配偶或配偶父母的限制应解除。
3、 允许落户进入直系亲属所有的房屋产权。
4、 支持孵化器、创客空间、特色小镇组建集体户,取消宿舍条件限制,允许人才公寓、酒店公寓组建集体户,推进社区(村)公共集体户建设。
5、 省内户口不再使用转学证(除户口进出高校外)。
6、 简化户口注册项目申请材料,接受二级材料短缺,政务信息与纸质材料共享,不需要提交材料复印件。
7、 部分户口注册项目将实行“一市通”,申请材料可在区、市范围内异地提交。
8、 开通居民身份证办理“绿色通道”,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优先享受受理、发放、制作等服务。
9、实施身份证(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卡)全国免费快递。
10、 在全省异地申领居民身份证期间,可以异地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据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户口条例已于两年内修订完成,是现行法律和户口登记管理政策的集中展示,是对原条例(7月正式实施)的总结、延续和推广2008年)将近12年。
通过修改,户口条例的条文由原来的90条增加到148条,基本覆盖了户口注册管理工作的全部内容,具有办理条件更加明确、申请材料更加简单、审批程序更加规范、服务群众更好的特点,减载效果更加明显,监督管理更加有力。
常见问题
《户口条例》实施后,省公安厅专门对与群众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常见问题进行了梳理和解答。具体如下:
1、 申请户口出生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宝宝名字有什么要求?
根据户口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婴儿出生后,其父母凭出生医学证明、陪父陪母居民户口簿、父母结婚证书或非婚生证明。由于申请时已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户口规定取消了原出生登记需提交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的要求。
2、 我觉得户口的政策不统一,手续繁琐。我应该提交什么申请材料?
户口迁移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申请的理由很多;迁移政策是各级制定的,办理条件和申请材料不统一,极大地影响了“省内同一事项办理无差别,省内同一事项办理无差别”的实现标准处理”。本文总结了原规定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分析了不同地区的迁移政策。《户口规定》第四十二条至第五十二条将本市外来人口迁移分为夫妻、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居住地、人才等十类,并逐项制定条件和申请材料;第五十条第三条至第五十六条,第四十一条外来人口的年龄、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基本情况,由迁移地政策确定。
根据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搬迁的户口由被拆迁人或者户主申报,并提交三份材料:一是被拆迁人的居民户口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户口簿及户主同一入住证明(个人户口需提交房屋产权证;集体户口需提交单位同意书);三是提交房屋产权证与搬迁直接相关的材料,即第42条至第56条规定的材料。
3、 近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劳动和人才社会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规定,对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限制使用零碳一金,对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大城市限制使用零碳一金的条件城市300万至500万人口要全面放松。完善500万人口以上特大城市落户政策。户口是如何实现的?
近年来,我省积极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和居民期待。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户籍制度和配套制度改革,大力推进市民化,新型城镇化与农业转移人口经济社会发展。目前,除杭州市略有限制外,我省已基本完成户口户籍迁移制度。只要有合法稳定的居所(含租赁)或稳定的职业,或符合家庭供养和人才引进的条件,我愿意,落户镇就可以建成。据统计,2016年至2019年,全省共有105.3万人进出省,30.8万人进出省,74.5万人净出省。落户镇农业转移人口362.3万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由42.2%提高到50.5%。2019年10月,浙江省居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浙江省户籍制度改革的通知》,再次要求各地放宽实施限制,缩短城镇社会保险期限和实际居住期限,各地正在抓紧落实、调整和完善政策,进一步放开城镇对落户的限制。
为贯彻落实改革决策部署精神,《浙江省城镇居民就业指导委员会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杭州市区实行浙江省城镇居民就业指导委员会一体化;宁波、温州市区实行浙江省城镇居民就业指导委员会持合法稳定就业证申报,法定稳定住所(含租赁)及城镇社会保险证明;其他城镇执行落户申报,法定稳定住所(含租赁)申报落户。
对于户口全日制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从招生到就业的迁移,有一套比较完善的管理政策。目前,除了杭州市要落实就业外,各地普遍执行“先就业后就业”的政策。大学毕业生办理户口手续非常方便。
在杭州落户就业的毕业生(含大专生),凭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就业协议、社会保险证、户口居民户口簿到落户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登记,落户户主同意书(属于集体户的,须经所属单位同意)等材料。材料齐全的毕业生可现场办理户口手续。就落户的具体选择而言,如果我有房子,落户就是房子;如果我没有房子,我可以投资我的亲戚朋友;如果我没有房子,我可以投资我的亲戚朋友;如果我没有房子,我也可以投资我同意加入我的亲戚朋友,我可以加入单位、人才市场等集体家庭。外省毕业生凭毕业证和就业协议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出境登记和户口转学证。原省外户籍学生可到拟入住的杭州市公安派出所申领户口转学证,再到户口所在的公安派出所申领户口转学证。原省籍学生和入学时未迁入学校的新生,可向杭州市计划迁入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直接迁入杭州市。
5、 丈夫是一名现役军人。儿媳能把户口搬到婆婆家吗?
过去,丈夫因入伍被取消户口,妻子无法按照夫妻参军政策办理户口搬迁。为落实支军优待现役军人家属的政策,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户口条例对现役军人配偶、子女的落户出台了新的政策。第四十二条第二款明确:因服现役被撤销的,实际与婆婆、婆婆同住的另一方可以将户口移送婆婆、婆婆。第二十一条第二款明确:父母一方是现役军人,另一方是当地居民的,应当向居民申报出生登记。其中,户口取消前,现役军人与父母同住一户,当地居民在外地,也可以在祖父母或祖父母所在地申报。
6、 新买的房子还在建造中。如果你想把房子卖了,户口在房屋登记的情况下该怎么办?
根据户口条例第56条的规定,房地产转让的,应及时将户口迁至房屋所在地的现房所在地;没有房屋的,可将户口挂靠在设区的市的县(市)或市区的家庭、亲友;如果没有其他地方,户口可以凭无房证明附属于当前户口所在地的公有集体户。新房交付使用后,户口应按照户口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及时入住,特别提醒在签订二手房购房协议时,买卖双方应就房屋登记的户口的迁移达成明确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