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18项措施全面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来源:上海落户帮
202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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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18项措施全面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目前,是高校毕业生求职的关键时期。受经济下行压力和事件叠加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问题日益突出,就业形势复杂严峻。对此,市教委、市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推出18项措施,全面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组织网上招聘会,市教委将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及部分地区政府开展网上招聘。
凝聚就业信息服务合力,各高校大力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和服务。
优化网上就业服务,加快天津大学就业信息服务平台2.0版建设,实现岗位信息的智能匹配和精准推送,推进网上面试和网上签约的实施。
加强就业创业网上指导,市教委重点推荐一批优秀的就业指导课程供毕业生咨询使用。
促进毕业生基层就业,高校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特岗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招聘工作,并及时通知学生调整笔试时间。高校要以服务扶贫和乡村振兴战略为重点,落实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补偿、研究生入学考试加分等优惠政策。
支持毕业生多渠道就业,高校要深入挖掘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带来的就业机会,支持毕业生以新形式、灵活方式实现多样化就业。
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参军,对毕业生进行准确的宣传动员和重点招聘。
增加高校毕业生补充师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力争增加招生数量和岗位,2020年招收更多高校毕业生。
继续推动大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进一步拓宽实习渠道。
为增加毕业生进入高等教育的机会,高校应考虑办学条件,积极申请增加硕士研究生和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招生计划。
加强思想教育和就业心理指导。针对当前就业形势和影响因素,高校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毕业生的思想心理状况,并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指导。
加强对湖北等重点地区和重点群体的就业帮扶,高校要重视湖北特别是武汉生源就业,研究有针对性的帮扶政策,以“一对一”的方式为每位湖北毕业生提供专项就业指导,推荐就业岗位,并配合用人单位适当延长招工时间、推迟体检时间、推迟招生。
为维护毕业生的就业权益,在教育系统的招聘活动中,不得公布拒绝在严重地区招聘的高校毕业生的招聘信息,严禁设置性别、国籍等歧视性条件和限制性条件条件,如学院和大学,以及培训方法(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改革和完善就业统计制度,严格遵守就业签约工作“四不准”要求,即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得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颁发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得劝说毕业生在
适当延长毕业生择业时间。高校可以视情况延长签订就业合同的时间,对已落实的工作单位毕业生及时办理就业手续。毕业生申请注册证书的时间延长至2020年9月1日。
市教委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设立就业信息服务中心,加强大数据分析、研究和促进就业。同时,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改革、卫生、公安、财政等部门的工作协调和信息沟通,共同研究制定稳定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共同促进毕业生就业以及创业精神。
强化高校责任,高校要把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一项紧迫的政治任务,认真实施“重中之重”工程,及时掌握毕业生就业态度和进展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就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